YUZHENG LAW · REVIEW COMMITTEE

审查委员会

教育、法律、伦理、技术四方专家组成,独立行使表决权;章程、制度与流程全文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审查委员会

Review Committee

委员会章程

依据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与《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制定,明确委员会的设立、职责、议事规则与任期制度。

  • 设主任委员 1 名、副主任委员 2 名、委员若干,任期两年
  • 每季度召开全体会议,重大规则修订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
  • 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,不受任何商业部门干预
  • 章程全文向监管机构与社会公众公开

制度与流程

建立"标准制定—个案裁决—定期复审—社会申诉"四层制度,确保审查既快又稳、既严又公。

  • 标准制定: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 30 天
  • 个案裁决:争议内容 48 小时内出具书面裁决意见
  • 定期复审:审查标准每半年依据政策法规更新一次
  • 社会申诉:家长、教师可通过系统提交申诉并全程留痕
委员会组成(示例):教育领域专家(中小学教研、思政)· 法律专家(未成年人保护、数据合规)· 伦理专家(科技伦理、教育伦理)· 技术专家(AI 安全、算法治理)——成员名单与简历将在官网"审查委员会"栏目公示。

专家介绍

Committee Experts

张

张明远

主任委员 · 教育伦理
中小学德育 · 思想政治教育

长期从事基础教育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,参与多省市中小学 AI 应用伦理规范研究,主持平台 K12 教育 AI 应用伦理审查标准的制定。

李

李慧敏

副主任委员 · 法律专家
未成年人保护 · 数据合规

专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务,参与多项教育数字化政策法规研究,负责审查委员会法律合规与责任认定工作。

王

王建国

委员 · 科技伦理
科技伦理 · 人工智能治理

从事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研究,关注算法公平、透明与可问责,负责重大争议个案的技术与伦理综合研判。

陈

陈思源

委员 · AI 技术
AI 安全 · 算法治理

长期从事大模型与生成式 AI 安全、内容标识与算法治理技术研究,为审查提供技术评估与风险研判支持。

刘

刘雅静

委员 · 数据与隐私
数据安全 · 个人信息保护

专注教育数据安全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,负责审查训练数据治理与学生隐私保护专项,推动数据最小化与脱敏实践。

赵

赵文博

委员 · 基础教育
中小学教研 · 心理健康

从事中小学教学研究与心理健康教育,关注 AI 进入课堂的适龄性与学习体验,参与学生端交互与情感边界审查。

说明:以上为专家团队示例介绍,实际在任委员名单与完整简历以官网「审查委员会」栏目正式公示为准。

工作制度

Working System

第一章总则

  • 为规范审查委员会的设立、运行与审查行为,保障教育 AI 伦理审查的独立性、公正性与专业性,依据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等制定本制度。
  • 委员会坚持"儿童利益优先、科学客观公正、独立专业、公开透明"的原则开展审查工作。
  • 本制度适用于委员会全体委员、受邀专家及审查相关工作。

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

  •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、副主任委员 2 名、委员若干,必要时聘任外部特邀专家。
  •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与全体会议;副主任委员协助分管具体审查业务。
  • 委员会下设教育伦理、法律合规、技术伦理、数据与隐私、基础教育等专业方向,按专业分组开展审查。
  • 委员实行任期制,任期两年,可连任;委员会任期与职责依规公示。

第三章委员任职与回避制度

  • 委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、良好职业操守与独立判断能力,不得与所审查产品存在利益冲突。
  • 凡委员与审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、近亲属关系或经济往来的,应主动申请回避。
  • 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,不受任何商业部门、个人的干预与影响。
  • 泄露审查信息、接受请托或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的,依规予以处理。

第四章议事规则

  • 委员会每季度召开全体会议,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。
  • 重大规则修订、重大争议个案裁决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。
  • 普通审查事项按专业分组进行,结论报委员会备案。
  •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,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。

第五章审查程序

  • 审查依据平台公开的三维审查标准与风险分级规则开展,做到"规则可查、逻辑可审、全程留痕"。
  • 受理审查 → 材料核验 → 专业评估 → 风险定级 → 出具结论 → 整改复核,各环节明确时限。
  • 争议内容自受理之日起 48 小时内出具书面裁决意见。
  • 审查标准每半年依据政策法规更新一次,更新内容向社会公示。

第六章保密与廉洁制度

  • 委员对审查过程中知悉的产品数据、商业秘密与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不得擅自对外披露。
  • 严禁委员接受审查对象的礼品、宴请、利益输送等任何形式的好处。
  • 审查数据遵循最小化与脱敏原则,未经授权不得用于审查以外的用途。

第七章监督与申诉制度

  • 委员会接受监管机构、社会公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,定期公开审查数据与规则更新情况。
  • 家长、教师、学生与企业对审查或处置结果有异议的,可通过申诉通道提交申诉。
  • 申诉受理后 48 小时内出具书面裁决,并可申请再复核。
  • 每年发布《社会责任与伦理治理报告》,公开审查与治理情况。

第八章附则

  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  •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,以法律法规为准。